2016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稿),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为推进企业主动适应监管法规变革的新形势,让各部室切实运用、掌握新条例来指导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工作,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各项新情况、新问题。经我司多次衔接达州市城镇公用行业协会,于8月9日成功邀请张贞科会长、李成会秘书长莅临企业举办了《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培训会。公司张小斌副总经理、各部室负责人、员工等22人参会,此次会议由黄小波主任主持。
会上,张会长介绍我司属达州市首家邀请公协前来培训的乡镇燃气公司。他结合多部法规,对《条例》前三章进行了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强调企业必须抓住简化办证手续的契机,加快办证进度,确保在今年12月底前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

李秘书长向我司人员传达了《达州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四川省住建厅关于学习贯彻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两份文件的指导精神,向员工讲解了《条例》四至六章内容,释疑了企业普遍关心的转供气、省燃协原培训证书过期问题。他结合自身丰富的燃气行业工作经验,要求我司切实加强入户安检、管网巡查、人员证书培训的力度,确保企业实现安全运营。
公司张小斌副总经理对公协两位领导前来我司举办培训工作表示感谢,希望全体员工今后要依据《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扎实做好企业各项经营、服务工作,对广大用户实现安全平稳供气。